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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Lolita,1955)原為俄裔美籍小說家---納博科夫(Vladimir【Vladimirovich】Nabokov,1899-1977),在法國所完成的一部長篇作品。中文通常譯為羅麗泰,或是洛麗塔,抑或蘿莉塔。作者生於聖彼得堡(即列寧格勒)。此後住在歐洲,主要在柏林,並成為享有盛名的蘇聯流亡作家之一,被世界文學評論界定為20世紀最偉大的散文體大師。1940年舉家移居美國,在韋利斯里學院任教,同時享有哈佛大學的鱗翅目研究基金(Nabokov同時也採集蝴蝶標本)。還翻譯普希金長詩《葉普蓋尼﹒奧涅金》,使用直譯法,注解多於翻譯加原著的份量。   在康乃爾大學教授俄羅斯文學,長達11年。為了生存,他改用英文寫小說,以教書經驗���成的小說《微暗的火》,一邊研究著一位風格隱晦的作家,一邊在學院文人堆裡勾心鬥角。帶著家人一生住在旅館。而在不同的著名大學,到處教授文學。雖然後來改用英文寫小說,卻不願意進教室,他會寫講稿,讓他的太太,到教室去念給學生聽的事。他幾乎不和任何記者直接對話,總是人家寫了問題,他作書面回答。不是害羞,而是一種深刻的恥辱感-因為他不能準確發音,不能說。



  《Lolita》的創作動機蘊含極久,據Nabokov本人發表的記事,早在柏林時期,就已經開始孕育這個童女戀的故事,當時他正在巴黎養病(脊間神經痛)。其動機據他本人表示,始於報紙上一篇關於實驗人員引誘猴子畫出圖畫的報導。終於在1937年於巴黎出版俄文版的《魅人者》(The Enchanter),這三十頁的短篇故事便是Lolita的前身,也是Nabokov最後一本的俄文著作,翌年他就移居到美國去了,時年四十。《魅人者》後來由其子譯成英文版,在美國發行。(1986年)Lolita的出版過程十分曲折,Nabokov開始重新構思這個設定,並打算以英文進行創作。(1949年)寫作進行了很久,50歲的Nabokov想要賦予這個故事,更多真實性和地方色彩。



  《Lolita》於1954年春天脫稿,原本想要以匿名發表,後來為了對自己的寫作事業忠實,Nabokov決定署名。他找了四家出版公司,都對該書大為吃驚,由於道德因素四家出版商全部拒絕出版。最後由法國巴黎奧林匹亞出版公司出版。(1955年)造成不小的風潮,讀者反應毀譽參半,但此書的確造成搶購。當時保守的美國著名作家格林,在泰晤士郵報上刊登書評,將此書喻為1955年三大佳作之一。很快的成為國際暢銷書,陸續在英國、加拿大出版,1958年終於在美國發行。英國政府曾經召開會議討論,是否禁止該書出售,最後並未達成禁書決議,使Lolita不至遭到《查泰萊夫人的情人》一樣的厄運。



服飾

有關Lolita文化服飾資料:



Lolita 名詞解釋基本上Lolita 可以說是一種衣著風格, 就像 Punk 系、109 辣妹系、板裝一樣,是一種衣著風格的總稱。



在香港,喜歡 Gothic & Lolita 的不多,平常人會很少有機會接解這種衣著文化,所以不知道的,並不太出奇。在香港有時候穿 Gothic & Lolita 服去逛街時會被人角奇異的目光注視。





同時有人會把 Gothic & Lolita 當作 COSPLAY看,這是絕對錯誤的!



Lolita是一種穿著風格,COSPLAY 是一種扮色扮演活動,所以不要弄錯或混亂。

有人有這種誤解不是可笑的,因為很多漫畫角色是穿 Gothic & Lolita 服的, 像「庫洛魔法使」裏的木之本櫻、「Chobits」裏的芝等, 她們都是很受歡迎的角色,同時穿著的衣服很多時是Lolita,所以可能別人就把 Lolita 和 COSPLAY混亂了。



(另有一些角色扮演專用服飾在修改階段添加了Lolita元素,或是Lolita服飾透過添加配件使其被穿上後兼具角色扮演功能,請詳見Lolitalization)。



而 Gothic 和 Lolita 是不同的: Gothic(可簡稱Goth)文化在外國已有很久的歷史。



現在由 Mana (Malic Mizer 的結他手) 所提出的Elegant Gothic Lolita(EGL), 意思是優雅的歌德式娃娃,滿為人熟悉:



根據Mana的說法EGL的心中同時存在著天使和惡魔, EGL給人一種較黑暗的感覺,但不是死亡, 而是指重生,有著永遠的意思。 EGL主要是黑色系,平常都會穿 EGL 的Mana擁有一間Gothic Lolita 服的店子:Moi-meme-moitie。



Sweet Lolita ,像古歐州可愛的娃娃一樣:但是穿Lolita不代表是個洋娃娃。 另外,愛麗斯(愛麗斯夢游仙境的主角)式的服飾也很受Sweet Lolita歡迎。 而可愛的 Lolita 主要是白、粉紅和粉藍色,再配上喱士, 就是充滿童真、無邪、感覺甜蜜、超可愛的娃娃形象。



另外還有Classical Lolita,是較優雅、淑女的。衣服比起Sweet和Gothic lolita用少很多蕾絲:基本上可以說是沒有(該說很少)。相反地荷葉邊的使用就相對較多了。





其衣著主要分成四類: 1.EGL(Elegant Gothic Lolita),帶有恐怖感的哥德式優雅的服飾,心中同時存在著天使與惡魔,不是可愛的感覺,而是死的物品,保持永遠的靜止存活狀態。*Elegant=優美的,高雅的。



2.Gothic Lolita:歌德式的,其特徵是採用中世紀歐洲的神秘、恐怖、淒涼的陰暗氣氛。



3.Sweet Lolita的這一種類型的服飾,則是以可愛做為主要的訴求。



4.Classical Lolita,較大方、淑女的衣服。就像較正式的衣服一樣。









然而,在高登人眼中,LOLITA屬於硬膠衣著。而且更被一些人胡亂配搭,顯得不倫不類。



但是胡亂配搭得不倫不類的一般是潮童、MK妹。經驗的老手Lolita們多是優美、高雅的小姐,不會不倫不類。



LOLITA服飾在2005年,因為電影《下妻物語》影響下,Lolita成為潮流。



而且,當時連《星期日檔案》、《鏗鏘集》都有專題報導。(後者,更有男生穿著女生的lolita)



不過,其後在亞視的《香港真人show》出現的男生穿lolita,更為嚇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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